十五年來,私家偵探在我國相繼出現並呈現快速發展的趨勢,私人偵探的觀念已深入人心。“偵探公司”現象的存在成為當今的一個社會問題,雖然我國至今尚無明確立法,表明偵探行業在我國的合法或非法地位。
但任何關注現實和未來的人們都看見了偵探業在我國的實踐依然盛行。業內人士普遍呼聲高昂,要求國家儘快出臺相應的法律法規使偵探業“名正言順”,民間自發組織的多次行業同盟會議企圖以此方式來呼籲和引起國家高層的關注和重視。其主流觀點認為,儘管其在發展過程中存在不少弊端,但仍是社會不可缺少的現實需求。
就私家偵探在我國發展壯大中所產生的法律問題在此給予詳細的說明更正,並對整個偵探公司立法進行展望。私人偵探業立法涉及的法律問題,可以歸結為:
一、獲取的民事證據在訴訟中的採信問題。
二、因其行為屬“私力救濟”的方式容易侵犯他人的正當權益,應如何規制。
三、如何進行行業管理與人員培訓。
四、私人偵探能否介入刑事案件的刑事調查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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