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竹自2014年9月拍到老公徐姓男子與一名余姓女子同進出後,就一直懷疑老公有出軌,在收集證據的過程中,瘋狂介入余女家庭生活,甚至在得知余女老公的電話後,直接打去說要求余夫帶小孩去驗血緣。余女在一直騷擾下決定向竹竹提告,法官認為竹竹無法證明余女與自己的老公有出軌,判竹竹應賠償余女5萬元。
據判決,竹竹與徐男是夫妻,竹竹在2014年9月拍到老公與余女同進同出後,就開始懷疑老公出軌,在調查出軌過程中為了找到余女聯絡資訊,她將老公多年前的舊手機翻出,把裡面的資料COPY至自己的手機裡,成功找出余女的真實姓名,隨後,她在臉書搜尋余女,從中查出余女老公的電話。
竹竹2017年8月的多日打電話給余女老公,劈頭就問,「你的太太是余XX嗎?你有發現她2014年7月至11月常常不在家嗎」、「我有我老公跟你老婆多次搭同台車的照片,你要看嗎」、「XXX不是你老婆跟你生的」、「要帶小孩去驗血緣」等話。余夫表示,在開始接到電話後他與余女家庭生活嚴重受到影響,2、3個禮拜會吵一次架,雖然自己相信妻子,但工作時想到竹竹所說的話還是會很煩,這件事甚至影響了他的工作進度。
余女的爸爸作為證人時表示,因女婿有他提到此事,他對於自己女兒被這樣懷疑很不開心,因此有打電話給竹竹談判,「我女兒沒有與人有染,妳這樣說我可以提告」,希望竹竹不要再影響他女兒的婚姻生活。余女對於這段時間不斷受質疑一事感到困擾,也因家庭生活受影響而身心不滿,憤而決定向竹竹提告,要求竹竹賠償20萬及登報道歉。
法官審理時認為,從竹竹提供的照片上很難看出余女與徐男有染,兩人在馬路上同行時既沒有十指相扣也沒有曖昧動作,且竹竹與徐男2019年開始打離婚官司,竹竹把余女傳喚到庭,當場一口咬定她是小三一事完全沒有明確證據,確有不妥。台中地院終判竹竹要賠償余女5萬元,但登報道歉的部分,因竹竹對余女的質疑都只是在電話中提及,並非公眾場合,不需登報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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